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,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,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,保障校园安全、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等国家法律法规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鼓励广大师生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,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,提高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。
二、每位教职工、学生如发现实验室有安全隐患时,应及时向院、资产(设备)管理处举报。
三、在接到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后,安全责任人与职能部门必须第一时间视察现场,经现场研判能及时排除的隐患立即排除,不具排除条件的隐患应设置好防护栏,制定方案进行隐患整改。
四、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,做好登记、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形成闭环管理。
五、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,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,学校设置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和邮箱,公布如下:
举报电话:82137808
举报邮箱:2018040@nut.edu.cn
“安全是责任,排隐患是行动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工作方针,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序开展。